关于2009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上报考核材料的补充通知

发布人: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2010-01-31 19:54:55 | 点击次数:489

 
各中小学、幼教中心、培智学校:
    1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各项考核内容只填写2009年的成果;
    2、“学历提升”一栏,考试通过的课程必须提供相关证明;
    3、各项考核内容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(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照考核表内项目顺序单独装订),原件上报备查。
    4、各校考核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材料统一上报。(电子稿发到中学:hz5628@163.com,小学:lyghzjym@163.com)
    5、各单位材料统一于2月4日下午5点前派专人报海州区教研室。
海州区教育局
二0一0年一月三十一日

2010-01-31 19:54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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